按公安部令第 61 号,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防火巡查,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至少每二小时一次;记录写明人员、时间、部位、内容、隐患和处理措施并签名。GB 25201-2010 规定巡查记录存档不少于一年。附巡查内容、防火巡查与防火检查的区别。
消防巡查多久一次,看单位类型: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;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至少每二小时一次。每次巡查都要填写记录,写明人员、时间、部位、内容、发现的隐患和处理措施,巡查人员和主管签名;巡查记录存档不少于一年。以下按法规原文整理,具体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要求为准。
一、多久巡查一次
| 单位类型 | 频次要求 | 出处 |
|---|---|---|
|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| 每日防火巡查,并确定巡查的人员、内容、部位和频次 | 61 号令第二十五条 |
| 公众聚集场所(营业期间) | 至少每二小时一次;营业结束时检查营业现场,消除遗留火种 | 61 号令第二十五条 |
| 医院、养老院、寄宿制学校、托儿所、幼儿园 | 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| 61 号令第二十五条 |
| 其他单位 | 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;建筑消防设施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| 61 号令第二十五条;GB 25201-2010 第 6.1.4 条 |
61 号令第十三条列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范围,包括商场、宾馆、医院、学校等;高层办公楼、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,也要按重点单位的要求严格管理。物业管理的写字楼、商业综合体,大多在这个范围里。
二、巡查查什么
61 号令第二十五条列出的巡查内容:
- 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
- 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完好
- 消防设施、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、完整
-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,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
-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
三、巡查记录怎么填、保存多久
61 号令第四十三条要求,防火检查、巡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、时间、部位、内容、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;第二十五条要求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在记录上签名。GB 25201-2010 第 10.2.2 条规定,《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》和《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》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一年;检测、维修、保养记录不少于五年。
记录要经得起问:这一次巡查,谁、几点、在哪个部位、看了什么、发现什么、怎么处理的。

四、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有什么区别
防火巡查是日常的,按天甚至按小时做,看的是现场即时状态;防火检查是定期的,61 号令要求机关、团体、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一次,其他单位至少每月一次,内容更全面,包括隐患整改情况、消防水源、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等。两者都要填写记录。
五、怎么让记录既合规又真实
纸质记录本的问题是能补填,扫码只能证明人到过。更可靠的做法是让记录自己产生:巡查人员戴智能工牌,走到消防点位自动记录进入和离开时间,系统按上面的字段生成记录,主管在手机上确认签名;巡查中拍到的隐患自动生成工单,整改照片写回记录。安保兼做消防巡查的项目,巡更和防火巡查可以用同一条路线、同一张工牌。
